關于對《重慶市夜間作業審核規定》的解讀
關于對《重慶市夜間作業審核規定》的解讀
核心條款1:
標題:審核范圍及對象。
內容:本市行政區域內因生產工藝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須夜間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勘探、施工、裝修、裝卸等作業的施工單位,夜間作業需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建設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夜間作業是指勘探、施工、裝修、裝卸等。
解讀:
問:如何申請夜間作業審核意見書?
答:申請的企業應當依法在夜間作業四個工作日向環保部門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1.《重慶市夜間作業申報表》;
2.施工單位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3.施工許可手續復印件或勘查許可證復印件;
4.重點工程概況及相關批文或者城市管理、建設等有關部門出具的關于夜間施工(勘查)原因的證明。
續辦項目施工單位不變的,可不再報送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施工許可手續復印件、勘查許可證復印件、工程環評批準書或登記表備案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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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條款2:
標題:審核權限。
內容:市環保局負責跨區域的夜間作業審核。各區縣(自治縣)環保局、萬盛經開區環保局及兩江新區環保分局(以下簡稱“區縣環保部門”)負責對轄區內的夜間作業實施審核。一個工程(勘查項目)每月審核原則上不得超過6個夜間(夜間是指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之間),一次審核原則上不得超過2個夜間,每次審核應當有24小時及以上的間隔。軌道交通、道路、橋梁、廉(公)租房等市級重點工程和特殊區域根據其工程、工藝需要,在確保社會穩定的情況下,可適當延長。
同一開發(勘查)項目的不同施工企業應由業主協調統一進行連續夜間作業。
解讀:
問:哪些地方可以申請辦理夜間作業審核意見書?
答:1.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的跨區域夜間作業審核,申請單位具備相應申請條件,完成在線申報后,持夜間作業申報表和相關真實材料提交至重慶市住房和建設委員會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大廳。
2.由區縣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的轄區內夜間作業審核,申請單位具備相應申請條件,完成在線申報后,持夜間作業申報表和相關真實材料提交至轄區內政務服務大廳或屬地生態環境部門。